【評論】水利會改制戰爭蔡政府戰勝後「接管」水利會土地!
文/陳昭南
自小英總統在2016年勝選並就職後,「改制」農田水利會的議題即開始被按鈕啟動,紛紛攘攘爭執了四年任期,到順利連任後,終於開始將農田水利會的「改制」充公的陰謀付諸實踐。
就法論法,我們都相信民進黨政府再怎麼胡搞,終歸還必須「依法」執政。而「私有財產制」的權利保障乃憲法明定,這個一黨獨大的民進黨政府總還不至於膽大到敢公然「違憲」吧?
事實結果,農田水利會的私有土地還是被這個政府搶走了!
公文書上記載著移轉登記原因:接管。
政府可以未經司法判決而逕以行政命令下達「接管」私有財產?
現有關於土地移轉登記的法律有「接管」的相關規定或法意嗎?
這是什麼鬼扯政府?
經諮詢深具專業素養的律師得到回覆:農田水利會是公法人不代表農田水利會的財產是屬於國有。當初農民的地給水利會使用,有產權移轉,也有產權沒有移轉的情況。
該律師說明指出:而且當初產權移轉是基於什麼原因?(買賣、贈與、徵收),當初變成公法人的時候是不是就代表收歸國有?如果不是的話,則現在農田水利會由公法人變成公務機關,財產移轉的性質又如何解釋?強佔民產還是合法移轉(徵收)?
關於政府「接管」人民財產這件事,我個人的解讀強烈認定:
土地移轉登記之原因記載,竟然是新創法外新詞:「接管」?
遍讀土地法各條文裡面,土地移轉登記原因除了買賣、贈與之外,何來「接管」兩個字?
事實上,唯有两國戰爭狀態下,戰勝國才有「接管」戰敗國土地這回事!
「接管」=「強佔」,戰勝國豪奪戰敗國的人民資產支解矣!
原來蔡政府的農委會替中華民國「打敗」農田水利會後,「接管」農田水利會的土地!!
這是代表「內戰」:農委會打敗了農田水利會!!!
民進黨政府萬歲!